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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在交往時
送東西給對方通常是你情我願
但
萬一沒辦法走到最後
提早踏上分手一路
男生當初送給女生的東西要怎麼辦呢?
前幾天有一個女生拿了一隻手機和充電器
還有一個東西來店裡要寄掛號
我們要求女生留下她的聯絡地址和電話
她面有難色
因為掛號的信函通常要留下寄件人的地址、姓名和電話
不過我們猜那個女生一定是要把東西寄還給前男友
後來我們想到一個方法
在信封上不留她的資料
在我們的記錄本留下總可以吧?
然後就讓她寄了那一個掛號
隔個幾天
那個女生又來店裡寄東西
這次的東西比較小
女生說
因為那個男生跟她要的
我心想
那個男生真沒品
一但分手了
東西全部都想要回去
差一個都不可以……
既然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吧
我覺得男女交往
送給對方的東西
就讓對方處理就好
沒必要小器巴拉的要回來
如果要一樣一樣計較的話
不是很累嗎?
那時間?青春?要得回來嗎?
那個男生真是不大方
人家女生肯花錢把你的東西寄回去就不錯了
就算不甘心也不用做到這麼小氣
留著那些東西有什麼用?
感情事
提得起,要放得下………
不然只會掉進自己思惟的死胡同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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